省語委抽查測試我市中小學教師普通話水平
為落實省教育廳《關(guān)于印發(fā)<2015年度湖南省中小學教師普通話水平抽查實施方案>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5〕470號)文件精神,我市在10月份開展了45歲以下中小學語文教師普通話的全員提升培訓,省語委辦隨機抽取其中5%的教師作為抽查對象,采取計算機輔助普通話水平測試的方式(簡稱“機測”)進行,考核內(nèi)容為測試卷前三題。為確保語音樣本上傳無損,考生須等第四題考試時間結(jié)束后方可離場。抽查考核內(nèi)容總分60分,成績56分以上(含56)認定為優(yōu)秀,52分以上(含52)認定為合格,52分以下認定為不合格。